2025:一项罕见调查使湖南遮掩的有毒物外泄事件曝光

2025:一项罕见调查使湖南遮掩的有毒物外泄事件曝光

在一起后新冠时代罕见的环境调查案中,财新揭露湖南省耒水河有毒物外泄事件,将遭到掩盖的污染情况公诸于世,并促使政府迅速采取行动。财新于2025年3月23日揭露耒水(郴州和衡阳的重要水源)受到化学元素铊的污染,其浓度之高已达危险等级。经报道证实,在发布任何公告的几天前,当地盐业公司和永兴县政府已发出内部通知,警告人员避免饮用河水或用其洗涤。大河滩监控站最早测得污染,其原因可能为上游工业排放物所致。这起调查也突显湖南长期以来的铊污染问题,并指出此情况与落后采矿业、重工业和环保标准执行不力等因素的关联。
在中国严密控制的媒体环境中,财新及时详尽的报道显得极为突出,该媒体揭露的这起公共健康危机在长达一周的时间内没有任何报道。该文引发国内媒体跟进报道,并促使政府迅速采取行动。官方稍后确认郴州的一家水泥厂为污染源,并启动紧急控制措施。到2025年3月31日时,当局宣布沿河的铊含量已恢复至安全限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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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支流耒水出现跨市水污染 疑因上游铊排放超标” 

湖南湘江最大支流耒水流域近日部分河段水质出现异常,涉及沿岸郴州市和衡阳市两市用水安全,目前披露的信息显示,引发水质异常的可能是耒水上游地区铊排放浓度超标。

记者:财新 王克柔,马铭泽(实习

 

资料图:湖南耒水。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近日,网上先后出现两份内部通知,一份显示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给内部水用户的重要通知称,“接市、区两级环保局通知,即日起半个月耒水段水源勿用于食用、清洗食品等用途。”另一份显示为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政府办公室于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启动突发环境事件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其内容显示3月16日20时,耒水郴州-衡阳跨市断面大河滩地表水自动监控站数据显示铊浓度异常,造成跨市污染,威胁下游饮水安全。

两份通知均被证明是真实的。据极目新闻报道,永兴县政府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3月16日监测出耒水断面铊浓度异常至今,该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周边县(市、区)一直在处理此事,一方面是向被污染的水域投药,降低铊浓度,另一方面是排查污染源及原因,但具体原因其暂不掌握。

3月23日下午,大河滩地表水自动监控站所在的衡阳市下辖县级市耒阳市黄市镇大河滩村村支书刘洪军告诉财新,他们在一周前接到黄市镇政府通知,因为上游的异常情况,导致河水铊超标,要进行处理,不能下水捕鱼。后续省政府派人来到大河滩村所在的耒水水段,投放药品进行处理,“他们还在处理,现在我们这一段基本都已经达标了。”刘洪军还表示,由于大河滩村一直使用附近的地下水作为水源,并不接入耒水,因此近期村民们的生活用水未受影响。另有多位大河滩村村民向财新证实了此事,表示日常用水未受影响,他们也只是在近几日听说了一些水质受污染的传闻。

湘江是湖南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而耒水是湘江的最大支流,河长446千米,流域面积达11770平方千米,流经桂东县、汝城县、资兴市(郴州市下辖县级市)、郴县、永兴县、耒阳市(衡阳市下辖县级市)、衡南县,至衡阳市耒河口汇入湘江。

3月23日,郴州市政府和耒阳市政府分别发布情况通报。郴州市称,“近日耒水流域部分河段水质出现异常”。耒阳市称,“近日耒水流域耒阳河段因上游来水水质出现异常”,两市均启动应急机制,上下游协同处置,经监测,沿线饮用水安全,下一步将持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23日下午,财新先后联系郴州市、衡阳市及永兴县多个相关职能部门,未获回应。

3月24日,永兴县水利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一直在开会,具体会议内容不能透露。”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发布系统显示,截至3月24日12时,大河滩断面的水质类别为IV级,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水质被划分为Ⅰ到Ⅴ五个级别,Ⅳ级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即使经过处理也无法为人所饮用。而在大河滩站下游几十公里处,就有耒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湖南省2021年修订版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下称《排放标准》)中,湖南省涉铊工业企业涵盖的行业主要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火力发电业、电池制造业、采矿业、尾矿库、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塑料制品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其中的氧化锌(含次氧化锌)等行业。其中铅锌冶炼、钢铁冶炼和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的工业企业占据大多数。

以往铊污染事件中,铊污染物基本为含铊矿石的采选和冶炼,以及使用含铊原辅料行业的生产活动产生,大部分为含铊废水排放造成,少数为含铊灰渣随雨水冲刷进入河流造成。铊污染排放若不加以管控,则会引起部分河段,特别是下游河段的铊浓度异常。

据《排放标准》,湖南省含铊原料的铊污染来源可主要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本省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过程;湖南省矿产资源丰富,铅锌矿、硫铁矿、煤矿、云母等矿种均有分布,在开发矿产资源时,铊作为伴生元素释放出来;次生过程中,铊是易淋滤元素,含铊岩石和硫化物矿床在次生氧化作用下向环境中释放大量铊。二是省外及进口来的原矿资源,目前中国尚未制定进口铅锌矿铊含量控制标准,部分进口铅锌矿铊含量较高;在冶炼过程中,伴生的铊污染物释放至环境中;三是固体废物(含省外转移来的固体废物)在进行资源化利用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其中的铊污染物有可能会释放至环境中。

除涉铊企业外,过往铊污染事件中也有其他类型污染源。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曾公布一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2020年11月10日,湘江干流衡阳段出现铊浓度异常,后查明铊污染源于相关企业非法倾倒高浓度废水。犯罪嫌疑人王某生与某化工企业负责人刘某达成口头协议,以租赁其生产车间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提炼加工。租赁期间,非法加工“铁烟灰”2700余吨,同时通过槽罐车将生产过程产生的高浓度含重金属废水偷排、倾倒。 

铊是一种剧毒重金属,因其独特理化特性,易导致急慢性中毒。铊常富集在植物可食部分,主要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难以逆转的影响。事实上,湖南省多年来一直存在主要水源受铊污染情况。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反馈称湖南省涉铊企业多,涉铊尾矿库、废弃矿山多,多次发生铊污染事件。2020年以来,湘江干流22个饮用水水源地中,17个出现铊浓度异常。其中,2020年8月就有12个。(详见财新网报道《湘江干流22饮用水水源地中17个铊浓度异常》)

湖南省亦曾于2020年底决定开展针对铊污染的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1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立佳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湘江流域铊浓度异常问题整治工作。该厅研究制定了《湘江流域铊浓度异常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综合治理和风险管控,“多还旧账,不欠新账”。

湖南本地环保组织绿色潇湘长期关注水污染问题,该组织秘书长廖思难对财新表示,对于风险源企业的监管可以再加强一些,在源头上多做预防性管理,“因为沿岸涉铊的企业政府部门基本都有数,所以在整体监管上,包括那些企业的应急预案上都可以多做些指导和管理。”

铊具有优异的光学、电学和催化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等各个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底发布的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试行)里提到,排查范围包含5类企业,分别是铅锌矿采选企业;铅锌冶炼企业,包括矿产铅锌冶炼和以冶炼废渣和钢铁烟灰为原料的再生铅锌冶炼企业;含烧结球团工序的钢铁冶炼企业,包括单独烧结球团企业;硫铁矿制酸企业;以冶炼废渣和钢铁烟灰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工企业。

目前国内地表水铊浓度限值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的0.0001毫克/升。2014年,湖南省出台全国首个涉铊污染排放标准的地方性文件《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涉铊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的限值为0.005毫克/升。到2021年,湖南省对前述排放标准进行修订,维持原排放限值的基础上,新增了适用于尾矿坝(库)的限值、适用于黑色金属冶炼工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工业的限值、生产过程循环用水中铊污染浓度限值等。2023年初,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湘江流域重点断面和支流平均铊浓度持续降低,较2020年下降了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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